#在香港歧视普通话注定是个笑话#在香港地区要提倡使用普通话
在内地,使用普通话,是法律要求。
香港虽然没有规定必须使用普通话,但是也要提倡使用普通话,尤其是政府机关,更要率先垂范。
与内地有关的航空公司等机构,在内地开展业务是,也应该使用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9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