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道声新年好收10元服务费#日前,广东一女子吐槽,正月十二去餐馆吃饭,被问候“新年好”收费10元。店家称春节菜品都没有涨价已经算是很良心了,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
餐厅一句“过年好”收费10元,回应称是因为春节员工服务费加倍,所以费用名称叫“过年好”。
2月6日,广东中山,一网友反映自己前几天在一家餐厅吃饭,服务员说了一句“新年好”,结账时账单上收取“过年好”费用10元。
网友一开始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费用,便询问工作人员,回复称这是给每一桌客人的问候。但是就餐前,饭店并没有告知会额外收取服务费。
之后餐厅人员又称是过春节需要加收服务费10元,因为春节期间人工的工资都是双倍的,只是收费时名字叫做“过年好”,过完春节就没有了。
@法律有道
这收费有点过分了,一句过年好就收十块钱。还好只说了一句,要是多说几句,顾客哪还承受的起。
春节期间,人工加班费用加倍谁都理解,适当提高服务成本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不能如此随意,而是要依法。
第一,餐厅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收取费用的实际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二,餐厅在标价之外收取费用,构成价格违法。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也属于未明码标价,实施收费。
多数饭店并不会单独收取服务费,而是将综合成本计算在菜品中,如此来做到明码标价。
这家饭店既然要单独收取服务费,就要明码标价,反映收费的真实内容,真实标准,让顾客消费的心安理得,自愿掏钱。而不是采取投机取巧的违法价格手段。
根据《价格法》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此投机取巧的赚钱怕是把顾客当冤大头了,即便收的合理,收取的方式不对,那也是不行的。
关注@法律有道 一起析案说法。#餐馆道声新年好收10元服务费# #餐馆道声新年好收10元服务费#
热搜词【餐馆道声新年好收10元服务费】请用您发财的小手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知晓此事,想要了解更多热搜新闻欢迎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