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追尾后撕扯交警衣服撒泼#2月7日,广西一女子骑电动车追尾了一辆轿车。交警赶至现场后女子拉扯着交警的衣服撒泼,交警见劝说无望,一招拧臂绊腿将女子放倒。

“不要任性我又不是你老公。”广西南宁,一女子撕扯一名正在执法的交警的制服,都快要撤掉了,显得很尴尬,交警一再劝阻该女子,但换来的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撒泼。最终,交警经多次劝阻无效并呼叫派出所民警后,将其摔倒制服。(来源:红星新闻)

在头条热榜上看到这个新闻,着实感到奇葩,可以说是无知者无畏,不知道法律也就不会敬畏法律,违法而不自知往往是最可怕的,里面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根据网传视频来看,原来该女子骑电动车出门,当时因地面湿滑操作不当,与前方的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前来处理,经过责任认定,交警可能要以后车追尾来判女子全责。该女子就推起自己的电动车准备走,交警就上前拦住了电动车。

没想到是,女子竟然以此撒泼打滚手扯交警衣服。还说“你也好意思啊”,是交警先动手,自己才这样的,让交警很是无奈,只能一次次的阻止让女子放开,没想到该女子越是对其劝阻还越是撒泼,竟然想扯掉交警的衣服,连拉链都扯掉一大半。最后民警语言警告不成后将其摔倒制服,之后派出所民警过来。

真是第一次见这种事情,如果不服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救济,不懂法律程序的话,是在不行去交警队处理,有专门的民警来进行解释,这些都是可以的。

而该女子的行为就和是否懂法无关了,即使不懂法,这大人了,基于生活经验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交警是前去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就是依法执行职务行为。而该女子对其撒泼打滚撕扯衣服的行为已经是对执行公务的阻碍,触犯了该条规定。交警已经多次口头劝阻了该女子,但该女子依然不听劝,那么该女子的行为情节就不是只警告那么简单了,在结果上一般会采取行政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在影响国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方面,不仅有违法规定,还有涉嫌犯罪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案中并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因此不会构成犯罪。

最后,该案件的女子可以说是将事情扩大化了,不仅没有对原来责任认定起到任何有利于自己的作用,而且还有新增了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不懂法、不听劝、不是为了解决事情为目的,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搅蛮缠,最终损失的还是自己。#女子追尾后撕扯交警衣服撒泼##女子追尾后撕扯交警衣服撒泼# #女子追尾后撕扯交警衣服撒泼# #女子追尾后撕扯交警衣服撒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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